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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官名稱
湖南提學使
年表
品級
正三品
職掌
職掌參考文獻
掌教育行政,稽覈學校規程,徵考藝文師範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9,頁3472
設置詳情
中曆西曆上級職官沿革說明轄區治所參考文獻
光緒32年-宣統3年1906-1911湖廣總督;湖南巡撫(光緒三十二年四月)己亥。諭內閣、政務處、學部會奏、遵議裁撤學政。請設直省提學使司一摺。現在停止科舉。專辦學堂。所有學政事宜。自應設法變通。著即照所請。各省改設提學使司提學使一員。統轄全省學務。歸督撫節制。一切詳細官制。及辦事權限章程。仍由學部籌議具奏。所有各省學政。一律裁撤。均著回京供職。各該省學校事宜。暫由各該督撫督飭學員。妥為經畫。……。(丁巳)吳慶坻署湖南提學使。……。長沙府;寶慶府;衡州府;永州府;辰州府;常德府;岳州府;永順府;沅州府;郴州直隸州;靖州直隸州;澧州直隸州;桂陽直隸州;乾州直隸廳;鳳凰直隸廳;永綏直隸廳;晃州直隸廳;南洲直隸廳長沙府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實錄:德宗景皇帝實錄,卷558,頁389-397
參考文獻
清代職官年表,第4冊,頁2761-2766
清代地方官制考,頁432-434
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298
關曉紅,《從幕府到職官:清季外官制的轉型與困擾》(北京:生活‧讀書‧新知三聯書店,2014),頁318-324。
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9,頁3472
更新日期
2014/12/01
Apr 2 2024 18:0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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